09西安中考体育考试工作会召开 肢残考生可免考
据西安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会上了解到,考生因肢体残疾、患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身体发育异常、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与健康免试。

据悉,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此次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分为过程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两部分。其中过程考核满分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20分,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此外,初三教师不得参加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必须回避本校考生的测试工作;有子女或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评工作。相关部门强调,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严肃处理。同时公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87806801或87809133。

文档于 2025-11-13 09:21:42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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