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尔多斯中考普通高中中考政策公布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为深入推进“阳光中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制定鄂尔多斯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方案。 一、评价内容 中考实行“多元化”评价体系,从学业考试、综合考查、综合素质三方面进行评价。 (一)学业考试和综合考查时间、科目、分值见附件。 (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美术考查等实施方案与实施办法将另文通知。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由各普通高中制订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公布。 (三)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的具体办法、内容执行《鄂尔多斯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发〔2010〕12号)中相关规定。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普通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其中,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自治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17年9月1日,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1年;②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1年。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7年中考报名截止日期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部分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3.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 未毕业的初中生、高中阶段在校生不具备中考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1.初三毕业升学考试:实行网络报名,报名办法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9号)规定。 2.初二生物、地理考试: (1)2017年初二考生:与本年度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考生的报名方式一致。 (2)参加2017年初三毕业升学考试,但没有我市2016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在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时同时报考生物、地理科目。

文档于 2025-11-09 12:29:36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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