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孝感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政策性优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①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②少数民族考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①烈士子女。 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③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工作的军人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①作战部队军人子女。 ②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③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⑤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加分录取项目中,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文档于 2025-11-09 02:11:26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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