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11所高校实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2019年3月18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悉,2019年有11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 1 试点院校和要求 经教育涨部批准,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科学选才、促进公平公正作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录取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 高校须提前将招生录取简章报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招生工作。 各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涨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文档于 2025-11-09 03:39:46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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