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怎么定位到别的地方?

mip.xncswj.com 2025-11-06 03:38:42
本文介绍脸书怎么定位到别的地方?
川剧脸谱是如何用文字作为造型来表现人物特征的?

川剧面具是川剧表演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川剧演员在表演前,要在脸上涂上各种不同颜色的图案,以显示人物的身份、外貌和性格。历史川剧没有专职脸书画师,演员自己画脸书。在保持剧中人物基本特征的前提下,演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创造性地画出自己的脸,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因此,川剧脸书的个性化和多元化特征在各种地方戏中是不可多得的。

脸书怎么定位到别的地方?

川剧面具是历代川剧艺术家创造和传承的艺术瑰宝。《脸书》是一部戏曲演员脸谱谱。著名川剧艺术家张德成在《脸书简论》中说得更具体:“脸书,顾名思义,既然叫谱子,就不是在脸上乱画乱画,而是谱子:合理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这个谱是指艺术的真实从生活出发,经过艺术的加工、提炼、夸张、美化,以表现人物的基本特征。

脸书怎么定位到别的地方?

是川剧舞台艺术中人物刻画手段的有机组成部分“川剧的脸谱可分为干净的角和小丑两大类。有包公脸、王霸脸、尉迟脸、关公脸、八宝脸、五彩脸、三瓦、红瓦、黑瓦、花瓦、张飞脸、八二脸、粉脸、张松脸、和尚脸、太监脸、黄脸、金脸、钩鼻鸢脸、形象脸等。小丑有长方形脸、椭圆形脸、梅花脸、蝴蝶脸、大葫芦脸、螃蟹脸、腰子脸、二饼脸、木偶脸、老脸等等。有些是同一个人。

脸书怎么定位到别的地方?

因为年龄不同,他们的脸也不一样。还有就是因为演员的不同,虽然演的是同一个角色,画的脸也不一样。《脸书》是一部戏曲演员脸谱谱。著名川剧艺术家张德成在《脸书简论》中说得更具体:“脸书,顾名思义,既然叫谱子,就不是在脸上乱画乱画,而是谱子:合理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这个谱是指艺术的真实从生活出发,经过艺术的加工、提炼、夸张、美化,以表现人物的基本特征。是川剧舞台艺术中人物刻画手段的有机组成部分,“演员装扮一个角色,首先要像那个角色,于是就把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画成那个角色的形状,一个人的性格也首先表现在脸上。为了表现他的性格,他在化妆的时候很夸张。这种类似脸书的化妆方法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脸书。

川剧脸谱中有很多动物图案,动物图案是如何表现在脸谱上的?

川剧演员在表演前,要在脸上涂上各种不同颜色的图案,以显示人物的身份、外貌和性格。历史川剧没有专职脸书画师,演员自己画脸书。在保持剧中人物基本特征的前提下,演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创造性地画出自己的脸,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因此,川剧脸书的个性化和多元化特征在各种地方戏中是不可多得的。注意色调。

颜色是最基本的角色标记。川剧的脸谱以色彩表现人物的基本特征,配色的原则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人长期形成的欣赏习惯。在川剧面前,忠肝义胆的人多以红色为代表,如关羽、姜维等。黑色通常用来表示正直无私的人,如包公。白色多用于表现冷酷无情、阴险狡诈的人物,如曹操。绿色和蓝色大多用来代表叛逆的英雄、亡命之徒或好斗残忍的人物。

此外,川剧历史上的脸谱是以“师徒”的方式传承下来的,师傅教徒弟画脸谱。师傅把自己的脸书背下来,徒弟通过听来学习所学,自己慢慢背下来,可以改变。演出结束后,脸被擦得干干净净,脸书成了演员吸引观众的法宝。它不仅是口头传播,也是制胜的法宝,所以川剧《脸书》历史上缺乏纸质影像记录。注意性格特点。在人面部的显著位置勾画出书法汉字,再配以其他装饰图案。

脸书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就出现在舞台上了。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是根据有经验的川剧艺术家的口述反复绘制的。大致可以分为简化字和抽象字。书法形式有篆、隶书、楷书、书法、草书。学院版《中国戏曲脸谱——川剧脸谱》汇集了历史上数百位川剧老艺术家的1000多种表演,涉及剧目数百部。该谱资料珍贵丰富,具有很高的艺术和学术价值。作者龚思全先生,在重庆合川长大。从19岁到退休,一直是重庆合川川剧院的资深舞台美术设计师。他有艺术功底,也是川剧迷。合川地处川渝交通要道,物产丰富,民俗文化繁荣。清末民初,地方戏班、外地戏班云集,好角好剧多。

facebook的广告该怎么定位受众的?

爆单不“卡壳”,广告不“撞课”

Hello,我是君志学堂的Neos,专注于解决独立站与Facebook广告的疑难杂症。

我们是否觉得FB广告找受众比找对象难,找不出来只能“空投”?

我们是否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受众,来来去去总是用它们,但效果越来越差?

找受众比找对象难?

#Facebook广告受众选择界面

每次提到受众,就会不由自主地会苦恼起来。这些问题不停地敲击我们每个投放的脑袋:

选择太多,反而不知道要选哪个受众;

担心选的受众效果差,之后还不知道怎么办;

一直用的受众效果变差,不得不再找新的受众。

那找受众真的比找对象难吗?

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首先,我们要知道一个广告受众的基本组成部分:

FB核心受众定位= A.地点 + B.年龄 + C.性别 + D.细分受众

A+B+C:国家/区域+年龄段+性别

这3个是我们最基础的受众定位;基本上,通过了解目标市场和产品定位,即可清楚有哪些可以选择。

而难点就在 D.细分受众

#细分受众列表

细分受众之所以难,在于除了受众列表以外,还有数目众多的非列表受众;这些受众包括了各式各样的用户兴趣点,让人眼花缭乱。

#系统推荐的非列表细分受众

列表细分受众:系统分类的通用受众,具有较高的普遍性和较大的用户规模。主要包括3大类:

1.Demographics(人口统计特征):

根据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感情状况、职位等因素统计出相应用户作为受众。

2.Interests(用户兴趣点):

系统分析用户数据得出的标签,主要是用户的兴趣和爱好,更具有相关性。

3.Behaviour(用户行为):

根据用户在FB上的具体行为和设备使用情况来区分用户属性。

非列表细分受众:同样是系统分析用户数据得出的标签,但相比通用的列表细分受众,普遍性和概括性相对较低,更具体化。

总结:选择细分受众的重要性

细分受众都是系统基于用户数据分析出来的定位,对于广告投放的精准程度具有相当大的作用;

没有选择细分受众,简称“空投”,很大程度上加大广告投放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非常容易影响广告测试的效率。所以一般不建议新手使用“空投”。

引爆出单的细分受众

我们经常会遇到爆单前“卡壳”的情形,当用一组细分受众投放的广告测试效果很好,然后不断用复制和加预算的方式进行扩量,结果随着广告数量一多起来,效果却不尽人意。

其实,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广告在“撞课”。即使广告所选的用户规模很大,随着同样广告的数量一多起来,相互竞争的概率也在逐步上升;会出现用户多次看到同一条广告的情况,广告重复曝光自然效果也会打折扣。

那如何减少爆单前“卡壳”,让广告刚起效的“1”变成“100”。在知道细分受众是什么之后,我们需要了解 引爆出单的细分受众 到底是怎么找出来的。

1.细分受众基本分类

先围绕产品本身和定位的人群来寻找细分受众,可以通过以下角度进行分类:

(以 礼服 品类 为例)

(1) 产品词:根据产品属性相关的关键词,搜索其对应的细分受众。

例:关键词:Bodycon Dress、Corset、Little Black Dress、Party Dress、Cocktail Dress等。

#对应受众,还可以通过系统推荐找到同品类的其他细分受众

(2) 场景词:根据产品使用场景的关键词,搜索其对应的细分受众。

例:关键词:Party、Going out、Cocktail等。

#对应受众,还可以通过系统推荐找到其他适用场景的细分受众

(3) 用户兴趣词:根据产品定位人群的兴趣点,搜索其对应的细分受众。

例:关键词:Party、Going out、Cocktail等。

#对应受众,可以通过受众列表找到其他符合用户的细分受众

(4) 热点词:根据节假日、社会热点、时事等,搜索其对应的细分受众。

例:关键词:Christmas、Halloween、Black Friday等。

#对应受众,可以通过系统推荐找到其他符合热点的细分受众

(5) 品牌词:根据产品品类或所在类目的品牌,搜索其对应的细分受众。

例:关键词:Zara、Shein、Fashion nova等。

#对应受众,可以通过系统推荐找到其他同类型的细分受众

总结:

该细分受众分类主要针对较为庞杂的 非列表细分受众,方便我们可以找到适合产品定位和目标人群的定位;

按分类整理出来的细分受众,是较有可能起效的广告定位,但并不确定可以马上起效,要进行广告测试才能得出结论;

细分受众只是广告受众的其中一部分,需要跟“A.国家/区域+B.年龄段+C.性别”结合起来,“A+B+C”的不同也会造成广告效果的差异;因此,判断D.细分受众的作用时,必需先考虑广告定位的前提部分。

配置自己的核心受众

FB广告受众除了上述的基本组成(核心受众/保存受众)外,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定义受众(又称再营销);另一种是类似受众。

其中,我们可以把这三种受众形式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冷受众(Cold Audience),代表的是新受众,包括核心受众与类似受众;另一类则是热受众(Warm Audience),代表的是已有用户留存的老受众,包括了自定义受众。

不管是自定义受众还是类似受众,它们的来源一般都是根据核心受众的广告数据累计留存或分析推导出来的。所以接下来,我们先要认识如何配置自己的核心受众:

核心受众/保存受众(细分受众):

核心受众的“核心”体现在上述内容的4个基本组成部分,尤其是细分受众;

而保存受众的“保存”表现在可以保存并重复使用的功能。

#保存受众的保存功能所在

除此之外,核心受众还有两个细节点可以让广告定位更加精准;一个是细分定位中的“排除”和“缩小受众范围”;

“排除”可以将特定人口统计数据、兴趣或行为从已选的受众中排除,排除非产品目标的用户;

“缩小受众范围”选定的关键词要求受众必须满足此条件,从而缩小受众规模,更聚焦于目标用户。

我们可将“添加/排除”“缩小受众范围”“进一步缩小受众”看作是细分定位的细分层级;可以为每个层级添加多个条件,让受众更灵活,定位更精准。

#细分受众的细分层级关系:

“添加”:或;

“缩小受众范围“:并必须符合;

“排除”:并排除其中;

另一个细节点则是隐藏在语言设置下的“联系”选项,选择那些跟FB主页或活动有过联系的用户,或者把他们排除在外,以找到新的受众。

facebook中文版定位打不开

国内广电局将这款软件给屏蔽掉了。facebook打不开的原因是国内广电局将这款软件给屏蔽掉了,这就导致国内用户使用国内的IP地址是无法连接外网进入facebook的。

沈富雄脸书留8大遗嘱竟无效用?专家:关键在这事没做

【孙效智(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兼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台湾生命教育学会理事长)】台湾近年屡见名人在自己的社群平台上公开表达临终心愿与身后安排,例如前立委沈富雄便在其脸书留下「八项遗言」,包含不插管、不气切、不电击、不可成为植物人以及后事交代等,还有人提到什么管都不要插,包含尿管在内。这些名人的留言也在医疗专业群组引起讨论。 ▼沈富雄「八项遗言」贴文,图片撷取自沈富雄脸书 甲:「哇,脸书如此公开清晰陈述,这算不算ACP(预立医疗照护咨商)?还需要走病主法的所有流程、要件,才算符合可以拒绝维持生命治疗的法令吗?我认为可以不用了。」 乙:「不放心就请他赶快签一签,或者,也许应发展脸书AD(预立医疗决定),这样的话,对于想清楚的人来说,也就不一定要再浪费资源去满足诸多程序了。」 丙:「尿管,也能拒绝吗?解不出尿时,插尿管又不会延长生命。这就是未经『咨商』所做出来『过于浪漫』的决定。」 甲:「可以脸书留言提醒他『不导尿会很难过,最好不要如此浪漫⋯⋯』,然后放AD的连结给他签署,这样是不是也可以算有效?」 丙:「膀胱涨,也是一种凌迟啊!」 这些对话反映出一个重要问题:医疗专业群组的讨论者并不一定充分了解特殊拒绝权行使的法定要件。而如果医疗专业工作者尚且如此,整体社会就更可能处在一知半解的状况了。 对于《病人自主权利法》,藏在细节里的误解 很多人可能以为,在脸书或其他地方公开表达拒绝医疗的意愿,就可以保障自己的善终权,实则,特殊拒绝权的行使意愿要透过AD来表达,而AD有一定的法定格式与内容,并不是自己在脸书或其他地方公开表达就算数。 有人认为应该发展脸书AD,这个想法在理论上也许并非完全不可行,不过,既然病主法已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去订定AD的范围、内容与格式,中央主管机关如果没有接受脸书AD,那么,脸书AD就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而不是我国法体制内有效的AD方式。 其次, AD不只是有法定格式与内容,还有法定程序。 依病主法规定,签署AD前要先经过ACP,然后要见证或公证,最后还要注记在健保卡。没有经过这些程序,AD是无效的。举例来说,一个人当然可以从网路上下载法定的AD格式,然后勾选或填好自己的意愿,然而,当事人如果没有去做ACP,那么,他所填写的AD上面就不会有ACP医疗机构的核章;没有这个核章,他所签署的AD就不是有效的AD。 甲对于ACP有不少误解,他似乎认为清晰的陈述就算是ACP。然而, 病主法的ACP是一种咨商的过程,而不是将自己的医疗意愿所做的清晰陈述。 看起来,他理解的ACP似乎是传统的预立医疗自主计画,而非病主法的预立医疗照护咨商。 前者才有一份「预立医疗自主计画意愿书」可供人清晰陈述,后者则只是一种咨商过程,咨商结束后意愿人可以签署的文件叫做AD,而不叫做ACP。 此外,一个人能清晰陈述自己的拒绝医疗意愿,就代表他不需要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吗?在群组对话中,丙的发言很有意思,他认为拒绝插尿管恐怕是未经咨商才会有的过于浪漫的决定,由此可知一般国民是需要ACP,这也是为何ACP会成为病人行使特殊拒绝权的法定程序要件之一。大部分国人对于特殊拒绝权的法律规定或医疗实务都欠缺充分的认识, ACP是一种充权(empowerment)的过程,帮助有意签署AD的人获得所需要的资讯。 甲听了丙的话之后可能也觉得「咨商」是必要的,因此他才会问说,丙如果把「拒绝尿管太浪漫」的讯息留言给当事人,是否就能让当事人的脸书AD生效呢?这个问题的提出也显示,甲除了不知道病主法的ACP不等于传统的预立医疗自主计画,也不知道病主法的ACP有一定的做法,不是随便什么人留个言就算做完了ACP。 第三章已说明, ,不是什么人都能提供病主法的ACP。特殊拒绝权的行使攸关着病人的生死,也涉及病人、病方与医疗人员等不同角色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借由正式的ACP咨商机制让病人与家属共融对话,ACP人员也才能适切地答复意愿人的各种疑义,而这些大概都不是非正式的社群平台留言所能取代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沈富雄先生在脸书公开表示「不可成为植物人」,然而,他的这个想法恐怕很难如愿以偿,这是因为成为植物人并不是病主法所允许的行使特殊拒绝权的临床条件,「永久植物人状态」才是。换言之,病人恐怕得先成为植物人,而且还要成为永久植物人之后,才能拔管而不再做植物人。 这当然有一点荒谬,笔者在相关会议曾向卫福部医事司力陈,应仿「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的判定程序,除了透过观察期来决定当事人是否为不可逆转的昏迷,也应在有充分医学证据的前提下不经观察期而可以判定之,若然,才有可能在急救现场直接选择放手。 然而,医事司没有采纳这个来自施行细则草案研发团队的专业意见,施行细则第12条只接受透过观察期去判定永久植物人的做法,其结果是,即使有医学证据显示「不救会死,救活会成为永久植物人」,也必须等到观察期满才能宣告病人为永久植物人,换言之,沈富雄先生希望不要做植物人的愿望恐怕是无法达成的。按施行细则,他必须先做植物人,直到观察期之后若仍无起色而被判定为永久植物人,才得拒绝LST(维持生命治疗)或ANH(人工营养或流体喂养)而不再做植物人。 从上述讨论可知,在触及病人自主权或攸关生死的特殊拒绝权议题上,许多人都不免带着主观感受去行事,然而恶魔藏在细节里,唯有正确认识法律的规定与程序,才能在合法范围内落实个人所享有的各种自主权利。 本文摘自《最美的姿态说再见:病人自主权利法的内涵与实践》/孙效智(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兼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台湾生命教育学会理事长)/天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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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于 2025-11-06 03:38:42 修改